创易财务-您身边专业财税管家!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加盟合作咨询:0372-3872792 16637291968
当前位置: 安阳税务
 
税收的原则是什么?
您是第739位浏览者 / 2017/12/14 10:10:11
  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什么是税收,也明白了政府为什么要征税。那么,税收该怎么征呢?虽然政府是无偿地取得税收收入,但总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依据一定的原则来征税,即政府征税应遵循一定的税收原则。
  一、税收原则概述
  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那么,政府征税究竟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从税收发展史看,虽然在任何时期,人们对税收原则的看法都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总的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税收原则也经历着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这种过程仍将继续下去。
  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如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就已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重商主义后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穧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原则。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穧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公平,确实、便利、节省”原则。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穧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原则即节省原则。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实际上还有多种税收原则的提法,但要数上述三种影响最大。这三种税收原则理论,不仅代表和反映了三个不同时期对税收的认识,而且基本展示了税收原则理论发展和完善的脉络。根据上述各项税收原则的内容,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从社会、经济、财政、管理四个方面将新时期税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二、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这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穧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分配,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严重时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的是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人头税和定额税即使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亚当穧斯密所指的公平则是税负的绝对公平。它强调每个纳税人都应按同一比例纳税。这就是说,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其缴纳的税收绝对额虽不同,但其承担的税负(或税率)是相同的。反映到税制上就是实行比例税率。亚当穧斯密的公平原则,在强调按比例税率纳税的同时,还强调税收应对所有国民一视同仁,不应有免税特权的存在。这其实是针对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作为封建残余大量存在的贵族阶层享有免税特权而提出来的。从理论上说,绝对公平,无论是税额的绝对公平,还是税负的绝对公平,都要求普遍征税,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考虑,瓦格纳在其社会公正原则中,首先提出普遍原则,即征税要普及每个人,不应存在享有免税的特权阶层。同时,瓦格纳将公平的标准从绝对公平发展到相对公平,即征税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它要求税制应实行累进税率。如今,在理论上,相对公平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所谓横向公平,简单地说,就是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负担相同的税;而纵向公平,就是纳税能力不同的人,负担的税负则不应相同,纳税能力越强,其承担的税负应越重。那么,怎么判断纳税能力的大小呢?通常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或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等作为判断依据。?①现实税制中,财产税按财产、所得税按所得累进征收,对低收入者免税,允许家庭赡养扣除等都是这种公平观的反映。
  以纳税能力作为公平标准,在理论上称为“能力说”。如何判断纳税能力,在理论上又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之分。按照客观说,纳税能力应依据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取得的收入或实际支付能力等客观指标来确定。而主观说则强调纳税人因纳税所感到的效用的牺牲或说效用的减少应相同,或者纳税后的边际效用相同。
  公平标准,除“能力说”外,还有“受益说”,即以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平的标准。根据这种标准,从政府公共服务中享受相同利益的纳税人,意味着具有相同的福利水平,因此,应负担相同的税,以体现横向公平;享受到较多利益的纳税人,则具有较高的福利水平,因此,应负担较高的税,以实现纵向公平。现实中对公路的课税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往往有所体现,但在许多情况下受益水平是不好衡量的。
  税收的社会公平之所以重要,不仅是由于上面已提到的公众对之关注和反应,而且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反映。人类社会从尊卑贵贱、等级分明的社会发展到提倡人人平等的文明社会,公民的平等权得以确立和强化。反映到税收上来,也自然要求同等对待,即要求税收也要遵循公平原则,取消免税特权。而公平标准之所以从绝对公平过渡到相对公平,并强调纵向公平,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这一方面激化了社会矛盾,使绝对公平失去了社会基础,要求富人多纳税的呼声日高;另一方面,两极分化也在客观上导致市场经济运行的结构性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现社会有效需求不足,需要政府通过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以减少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和经济矛盾。同时,随政府职能的扩大,财政支出激剧增加,从而加大增税压力,而税收的分配对象是国民财富,要拓宽税源,提高税负,自然需要更多地依靠纳税能力较强的富裕阶层,即需要考虑按纳税能力征税。

安阳公司注册安阳公司注销安阳工商代办

安阳公司代账安阳代理记账安阳代记账安阳会计代账安阳代理记账公司安阳代记账服务安阳专业会计代账安阳会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