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平均分散股权! |
您是第264位浏览者 / 2021/6/15 7:19:55 |
创业公司股权平均分散,基本上九死一生。那么什么是平均分散股权呢? (一)股东搭便车,没有人真正为公司负责。 (二)决策成本高。大家都是主人,又没有在话语权上能说了算的人,遇事吵吵嚷嚷,议而不决。 (三)容易导致内部人贪腐。 管理人员需要有人监督,在平均分散股权模式下,对每个股东来说,监督带来的收益不大,而监督需要成本,精力,时间,得罪人,等等。因此谁也不愿意监督,于是导致内部人贪腐。过去的大集体——生产队,人民公社,就是“平均分散股权”的极致。事实已经证明,那是没有效率的。 (四)容易引起股东之间的矛盾。 平均分散股权的设计方法,肯定会出现股权除不尽的情况,就会导致一个股东的股权比例比其他股东多那么一点点,而多那么一点点,会导致话语权大大的不同。 例如:3个股东平均分配100%的股权,除不尽,于是一个股东占33.34%,另外两个股东占33.33%。那个多0.01%的股东,跟另外任意一个股东很容易达成一致,即可超过三分之二,能够做出重大决策,而另外两个占33.33%的股东就没有占33.34%的股东的决策权利:可以跟另外任意一个股东达成一致,即可超过三分之二,能够做出重大决策的方便。 例如:6个股东,也是除不尽,于是其中一个股东占16.7%,另外5个各占16.66%,或者有4个占16.67%,2个占16.66%,不论那种情况,股东之间的小小差异,都会导致话语权大大的不同,引发股东矛盾。 首先,一定要有带头大哥的股东,即核心股东,能够拍得了板的股东,核心股东必须占有公司67%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其次,股东之间必须相互信任。海底捞的股权调整,其实相当于公司二股东施永宏给大股东张勇做了一次股权激励。 |